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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eum Guide System博物馆和规划展览馆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 44040120110319073SG 珠海博物馆和规划展览馆工程(简称“两馆”)项目占地面积50335.94㎡,工程建筑面积55807㎡,本次招标部分投资额约31208.21万元。地下一层:主要为车库、设备用房、库房等。地上分为珠海博物馆、珠海规划展览馆、中央大厅等几个功能分区,其中博物馆西侧办公区四层(局部两层),东侧展厅区三层,总高度28.5~34m;中央大厅地上三层(结构楼层两层),总高度18m;规划馆地上八层,总高度56.55~62m。主体框架结构,局部层间上部结构为钢桁架。 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土建主体工程; 2、钢结构工程; 3、室内普通装修工程; 4、电气安装工程; 5、空调工程(不含主机及独立冷源空调室内、外机); 6、给排水工程; 7、消防报警工程; 8、组织相关论证会议、考察调研等; 9、对招标人依法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招标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进行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服务。招标人依法发包的其它专业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幕墙工程、电梯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安防工程、精装修工程、展陈工程、市政道路和园林工程(广场及道路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供配电工程、标识系统及泛光照明工程、白蚁防治等。 10、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他工作。 具体内容以本合同条款、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为准。招标人保留按规划等相关部门最终批复的建设规模及方案局部调整承包范围或工程内容的权利。 工期要求总工期:2014年12月31日前完工,2015年5月20日前完成调试、竣工验收及移交。 质量要求 合格
项目分类 现场交易 投标资格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外来企业必须具有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年度备案证明或招标人发出的投标邀请函原件。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其它事项:本工程对钢结构深化设计、制作和加工产能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如投标人不具备或虽具备上述工作内容中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设计、加工制作的资质,但投标人自身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设计、加工制作生产的能力不能适应本项目对工期、质量和管理的要求,允许投标人将钢结构工程的深化设计、加工制作的工作分包给具备相应能力和实力的专业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专用条款“二、专项条款中其它事项条款及说明”第2款:投标人钢结构工程施工须具备的条件与能力)。备注:建设单位投诉电话:0756-3262275 备注:投标人应核对企业的资质是否符合上述投标资格条件后再报名,因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投标保证金 500.0万元 投标担保方式 银行转帐 报名截止时间 2011-12-6 16:00 |
2011-11-08 10:56:00 |